補償分配起糾紛 法調銜接終化解
http://www.hrbznlm.com 2015-12-14 14:40:57 來源:閩侯新聞網 【字號 大 中 小】
閩侯新聞網訊 責任田被征用,眼看著就要拿補償款了。這時,,前妻找上門來,要求分得一半補償款。分還是不分?當事雙方僵持不下,,引發(fā)激烈沖突,。近日記者獲悉,這一復雜的征地補償糾紛在司法調解介入下,,終于得以圓滿解決,。
58歲的甘蔗人程某,曾入獄服刑,。十幾年前與妻子陳某離婚,,陳某帶著女兒改嫁。程某刑滿釋放回家后,,在有關部門的幫助下,,繼續(xù)承包婚前責任田。今年,,因建設需要,,程某責任田被國家征用,名下地面物獲得20多萬元補償款,。在程某準備領回補償款時,,陳某卻來到村里,要求分得一半補償款,,程某不同意,,雙方僵持不下。
由于產生糾紛,,村委會決定暫時不發(fā)放補償款,,而是召集程某與陳某協商,可他們互不相讓,,村委會只好建議走法律渠道解決問題,。然而,因時間久遠,,糾紛雙方都沒能拿出證據說明責任田里的龍眼樹是否屬于離婚前兩人共有財產,,法院難以判決,于是建議他們到甘蔗司法所申請人民調解,。
甘蔗司法所調解人員一個多月來數次邀請程某到司法所談心,,緩和程某態(tài)度,,之后切入主題,從法律和道義上對補償款的分配進行勸說,。調解人員指出,,從樹木直徑推算其生長周期應在15到20年,也就是在他與前妻離婚之前種下,,理應屬于雙方共同財產,,程某女兒作為法定繼承人享有一份繼承權;考慮到果園一直以來都是由程某和母親經營管理,離婚后前妻沒有經營管理這片果園,,因此,,程某及母親理應多分補償款,其前妻及女兒少分補償款,。程某同意這樣的分配方案,。接著,調解人員又召集程某前妻和女兒,,擺出分割方案及理由,。最終,糾紛雙方于近日達成協議,,程某前妻分得20000元,,女兒分得20000元,剩余地面物補償款均歸程某及其母親所有,。
(閩侯鄉(xiāng)音 記者 陳建鋆 通訊員 程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