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大學生輕微犯罪 檢方依法“相對不起訴”
http://www.hrbznlm.com 2014-09-09 15:11:00 來源:閩侯新聞網 【字號 大 中 小】
閩侯新聞網訊 9月4日,縣檢察院召開在校大學生小張(化名)招搖撞騙案相對不起訴公開宣布會,。
今年1月22日,,在校大學生小張,連同其哥哥張潔某等人,,冒充警察,,以打擊傳銷窩點為名,非法獲取傳銷人員財物,。
犯罪嫌疑人小張當場表示對自己的行為相當悔恨,,希望可以有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回報社會,。
小張的老師也認為其在校期間表現不錯,,這次涉嫌犯罪有家庭經濟條件方面的客觀原因,不起訴有利于小張今后的人生發(fā)展,并可避免令其貧困家庭雪上加霜,。與會的縣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檢務督察專員,也一致同意對小張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宣布會上,,經辦檢察官認為小張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有悔罪表現,,犯罪情節(jié)輕微,可以對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檢察官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并對其進行不起訴幫教。
何謂“相對不起訴”?
“相對不起訴”是指檢察院對偵查機關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情節(jié)輕微,依照刑法規(guī)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時,,依法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閩侯鄉(xiāng)音社 記者 鄭敬英 通訊員 陳勝男)